Qualcomm 與 Apple 間的官司越演越烈,現在連 Apple 代工廠都扯進來。
台灣時間 2017 年 4 月 11 日,Qualcomm 為捍衛公司商業模式與價值,向 Apple 提起反訴送,而在美國時間 5 月 17 日,包含 FIH Mobile(富智康)、Hon Hai(鴻海),也就是 Foxconn(富士康集團),Pegatron(和碩)、Wistron(緯創資通)以及 Compal Electronics(仁寶電子)等 5 家 Apple iPhone 與 iPad 製造商提出違反合約告訴。
訴訟案內容主要是 5 家製造商違反與 Qualcomm 間的承諾與許可協議,也就是拒絕支付使用 Qualcomm 技術授權費用。
因此,Qualcomm 向美國加州南區地方法院提起訴訟,要求被告人遵守與 Qualcomm 合約內容,以及申明解除 Qualcomm 公司在這起事件的損失。
實際上 5 家公司過去一直都有支付相關技術授權費用,但現在卻拒絕支付生產 Apple 裝置所使用得技術授權費用,相信這是因為 Apple 要求製造商不需支付相關費用所致;非常多的情況下,Apple 並不是協議締約方,但 Qualcomm 與製造商間所簽署的專利授權許可協議往往是針對 Apple 的裝置而簽訂。
此外,5 家製造商仍針對非 Apple 裝置支付相關的技術專利授權費用,也迫使 Qualcomm 除了針對 Apple 提出單獨索賠外,更向這些 Apple iPhone 與 iPad 裝置製造商提出訴訟。